10月1日起,《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》(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实施。据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琼光介绍,这是我国首次在省一级通过人大立法“禁塑”,也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的“禁塑”法规。
《规定》明确要求海南省禁止生产、运输、销售、储存、使用厚度在0.030毫米以下(含0.030毫米)的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、碗、盘、碟、杯等餐具,对厚度在0.030以上的塑料购物袋,实行有偿使用制度。这一标准较国家规定的0.025毫米的标准要高出0.005毫米。
高额罚款
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云亮告诉记者,全面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、销售,是海南省环境保护意识超强的体现,也是海南生态省建设的体现。作为生态省,其生态环境指标要求本来就应高于全国。
一位环保人士对记者表示,目前,海南人民的环保意识,还远远跟不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要求,在超薄塑料袋的使用上更是屡禁不止,各农贸市场、露天大排档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需求没有减少。